专题析微
康博华, 张恩利, 张兆辉, 王博, 刘华森, 张淇民
数字经济时代,加强我国体育企业数据权益法治保障亦成为促进体育法治与数字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综合运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方法,探究我国体育企业数据权益保护的法治困境与化解路径。研究认为,体育企业数据在全民健身、体育产业、竞技体育、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及体育科学研究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但当前存在四个方面的法治困境:立法方面,体育企业数据权益立法滞后于保护实践,地方性立法缺乏统一标准;执法方面,体育企业数据监管主体有待明确,缺乏基于应用场景的数据监管依据;司法方面,数据证据难以搜集引发侵权纠纷,体育企业数据司法监督机制失灵;守法方面,体育企业数据权益自我保护意识模糊,体育企业数据安全合规制度滞后。鉴于此,需要统筹央地协同立法,完善体育企业数据权益法律法规体系;推动执法工作实体化改造,健全体育企业数据执法监管体系;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优化体育企业数据权益司法保护体系;培育权益主体守法意识,建设体育企业数据守法合规体系。